
期刊简介
本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,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主办,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医院、相关产业教学科研单位的国家级专业学术期刊。是以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范,报道医院建筑和装备的设计、管理、应用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,增进设计、施工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维护等环节和领域的信息交流和协作,促进新成果、新技术的转化和应用,推广新材料、新技术,推动我国医院建筑和装备的创新,提高医院建筑和装备的管理水平为宗旨,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。
专利的授予条件有哪些?保护期又是从何时起算?
时间:2024-01-12 10:05:04
专利授予条件及保护期
1. 专利授予条件
专利是对发明者或者技术创新者的创新成果所进行的一种法律保护。要获得专利授予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(1)新颖性:该技术或者发明不能被任何人所熟知或者公开过。它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,处于前所未有的状态。
(2)创造性:该项技术或者发明必须有足够的创新性,不能只是一种常规的技术改进,而应是一种与已有的技术相比较而言有较大的进步。
(3)工业适用性:该项技术或者发明必须可以用于实际生产或者应用。
2. 保护期的起算
专利保护期是指专利持有人获得专利权之日起的有效期限。专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不同于专利申请被受理的时间。 一般来说,保护期分为两种: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。
(1)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,起算时间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;
(2)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,起算时间也同样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。
需要注意的是,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并不一定是专利申请日。为了获得更好的保护效果,许多国家允许优先权申请。这意味着,当一个专利申请人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,他在一定期限内在其它国家和地区相对该项专利享有优先权。在这种情况下,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应该是优先权申请日。
总之,为了获得专利授予,申请人必须满足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的条件。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则从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申请日开始计算,根据专业类型、地理位置和国别不同有所不同。